柳州市强化建筑安装企业纳税审计监督

  发布日期: 2009-12-17 01:55   

今年,柳州市审计局继续加强税收征管质量的监督,开展了对建筑安装企业纳税情况审计调查。我局与市地税稽察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对某建筑工程公司纳税真实性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已收工程款9225万元,未及时申报缴营业税276万元;发放年终奖、承包奖、兑现奖共计390万元,未申报个人所得税2.8万元;分包工程合同、购进材料等事项16.8亿元,未申报印花税30.3万元等违反税务法规行为,并依法进行了移交查处,较好地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避免了税收的跑、冒、滴、漏。

总结这次审计经验认为,对企业的税收审计,不要盲目投入账务核查,应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信息,确定重点:第一,与单位沟通,了解单位业务特点,机构情况,纳税方式;第二,将企业纳税申报资料与企业会计报表对比分析,总结企业各项纳税计算依据,确定审计重点;第三,认真分析相关纳税调整事项,对相关纳税事项,认真理解相关税收法规条款,确认业务发生特点,重视企业其他相关业务资料的审查,如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施工进度报表、现场材料进出记录等;第四,关注会计各科目间的关联关系,不局限于几个纳税科目和收支科目。例如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关系,其他应付款的挂账与收入的关系、成本关系;预提费用与成本的关系。(廖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