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份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问题应引起重视

来源: 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13-01-29 13:11    |  作者: 杨开忠

  对于往来款项的清理一直都是审计监督工作中的重点,2012年柳州市审计局在对全市部份单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多家单位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这个问题,经过统计其主要的特点有:

  一、涉及单位较多。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有15家,占全年经济责任被审单位的50%

  二、涉及金额较大。在这些存在问题的单位中,挂帐金额超过50万元单位有10家,其中挂帐金额超过1000万有3家。

  三、部份单位的往来帐款项存在的时间较长。例如:某事业单位,应收款项余额2585万元,其中三年以上帐龄达到2432万元;应付款项余额557万元,其中三年以上帐龄达到420万元。

  审计人员在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解和分析,发现主要的原因有:

  一、部份单位领导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二、部份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三、部份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较少。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指出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这个问题后,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清理了往来款项,一些单位为避免今后出现这个问题,还积极与审计人员从制度上、程序上、方法上进行探讨。通过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极大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提高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