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审计局追根溯源破解水资源费征收难题

来源: 柳州市审计局自然资源科  |   发布日期: 2021-03-02 17:25    |  作者: 张秀芬

近期,柳州市审计局在开展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售水量替代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的问题,

审计组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整改过程介入和督办力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梳理问题关节点,通过会商、约谈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助推“水资源费无法足额征收”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助力水利部门明确职责。审计组成员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谈水利部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人员,帮助水利部门明确了根据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的征收标准,在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水量。

二是梳理问题关节点,找出主客观原因。审计组积极与水利、自来水公司、物价部门对接,了解到难以以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的原因:一是部分自来水厂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无法获取准确的取水量数据;二是自来水公司认为公共绿化、消防等造成的水损部分未收水费,故这部分供水不应收取水资源费,应以售水量计征自来水公司的水资源费。

三是靶向出击,助推问题解决。一是针对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审计组要求水利部门积极对接自治区水利厅,加快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的校对维护工作;二是针对自来水公司提出的水损问题,审计组与物价部门对接,查阅了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该报告明确将水资源费以及合理水损计入了供水成本,解决了自来水公司对水资源费收取的理解偏差。

经过一系列查法律、找根源、明措施的实质性举措,柳州市审计局从根本上推动了该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春节前夕,该市水利部门已完成市区各水厂的取水计量设施校对维护工作,并召开了城镇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事宜协调会,各方在会上达成一致意见。从2021年1月1日起,水利部门将对市区所有自来水水厂均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

图为柳州市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费征收事宜协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