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严把“四关”全面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来源: 柳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5-09-30 08:46    |  作者: 欧聪颖

近年来,柳州市审计局坚持将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深刻把握新时代审计职责使命,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以制度建设引领、流程管控筑基、督促检查问效,构建覆盖审计项目全链条的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增强审计监督效能。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把好制度建设关,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一是出台全流程质量管理纲领性文件以制度创新引领质量提升,2025年5月出台《柳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以“流程环节+职责任务+要求标准”为框架,涵盖计划、现场、复核审理、整改等七个章节系统明确了审计项目从立项到归档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质量标准和操作步骤,细化了实施方案、取证单、底稿等关键文书的质量要求,强化审计组审核、科室复核、审理部门审理及业务会审定四级质量控制环节的具体要求,全构建科学规范、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

二是完善配套专项业务制度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实施方案》《柳州市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协作机制》《柳州市审计局“科学规范提升年”工作方案》等多项核心业务制度,着力构建符合柳州审计实际的“1+N”质量控制制度体系

三是建立项目进度时限管控机制强化时效意识,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下达时即明确各项目计划进点与报告出具“双时限”。全流程制度规定各实施阶段最高时限,依托自主研发审计综合管理平台,对关键节点超期项目自动预警,实现进度信息化动态管控,倒逼主审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节奏,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把好现场管理关,赋能科学规范审计

一是做实审前研究,精准锁定靶向围绕审计内容重点和审计业务规范开展审前研究,改变“就账查账”传统模式,进点前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审前调查局领导主持召开重大项目审前研究会,组织相关科室围绕审计目标、政策背景、行业特点、风险领域等进行多维度分析,群策群力细化审计举措、研究审计方法、确定审计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做足准备

二是强化审中研判,强化现场管控。按照科学规范要求,突出关键要素,抓好审计现场管理。审计组组长动态掌控现场节奏,运用“微行动学习”组织集体“会诊”,聚焦疑点难点,优化审计策略。严控现场审计时间,计划管理部门和牵头业务部门根据项目体量精准确定现场审计天数,审计组严格按照核准的时间开展审计,无重点问题线索不得延长。强化审计取证管理,加强审计取证单的编制、审核、发出、收回等各环节管控,审计取证单由专人管理,经审计主审、组长复核后统一发出并及时收回。

三是创新组织模式,提升现场审计效能。建立三级穿透式调度机制:审计组周调度(日清日结现场问题)、分管领导旬调度(统筹资源破瓶颈)、主要领导重点调度(打通跨域协同堵点),形成“小事不过周、难事不跨旬、要事不过月”的高效闭环,实现项目动态精准管控。探索“市县(区)联动审计”新模式聚焦地质勘察、PPP项目等专项审计调查,构建“同立项同实施、县力量市统筹、市资源县能用”三位一体的全市“一盘棋”格局,破解资源分散难题,提升现场审计质效。

三、把好复核审理关,狠抓审计质量控制

一是夯实“大审理”责任,筑牢质量“防火墙”严格执行审计组、业务科室、审理部门三级质量控制。推行审理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现场的两阶段审理机制,及时提示风险、纠正偏差。修订完善《柳州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提交集体审议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范围与程序,严把报告结论“审定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严把审理标准,提升审理工作效率。在审理阶段,强化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事项落实情况的审理,对未进行实质性审计或抽样检查项目资金数量过少未发现重要问题的提出审理意见;围绕责任主体、事实证据、原因分析、影响后果、定性定责依据、处理处罚意见“六要素”开展审理,做到穿透现象看本质,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审理后规范严谨出具审理意见书,全面反映审理过程。

四、把好督促检查关,写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推进会等方式,高位部署推动整改工作,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部门贯通协同,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的整改新格局

二是严格清单管理,实行对账销号印发《柳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实现问题挂号--整改督促--申请销号--结果认定--问题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审计结束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放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加强整改过程中指导和督促,综合运用现场检查、证据核实、整改“回头看”等方式,确保整改真到位、问题真解决。

三是强化贯通协同,凝聚整改监督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国资、住建等部门的贯通协作。通过联合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审计结果反馈会,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行动学习研讨等方式,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深度融合,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协同推动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