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研究
摘 要:在国家实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背景下,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作为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对医疗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承担公益性医疗机构的公立医院,近年来为顺应趋势,不断加大医院内部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医院迁建扩容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现行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地方财政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同时承租人还可以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降低对自有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十分值得推广运用。但在该模式现行实践中存在着外部环境制约、内部制度缺失、执行过程混乱等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制约了该模式的运行和发展,值得进行深入探讨。本文旨在通过公立医院迁建工程案例对此模式的运用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解决该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运用过程中暴露的瓶颈问题,促进该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领域的发展,既有利于填补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板块运用的缺失,也能为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民生工程深层次领域以及其他相近领域的运用提供参考。
本文以A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为案例,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基于委托代理理论、风险控制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理论基础,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原理和优势。虽然医院迁建工程在现在社会经济条件下使用这种创新融资模式,可以解决重点医院在现阶段财政资金紧张确又需要进行迁建的资金问题,又可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上会立项开工建设,推高民生项目的建设效率。但经过深入调研,笔者发现在该模式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执行因素等原因制约着该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的应用发展,笔者针对这些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融资租赁;融资租赁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ealthy China 2030" program, the relocation project of public hospitals, as a key project for people's livelihood, is the top priority of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ealthy China and a cause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people's livelihood.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healthy China, people are paying increasing attention to the medical and health industry, and their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quality and service are also constantly improving. As public hospitals undertaking public health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recent years, in order to comply with the trend, they have continuously increased the investment of internal software and hardware facilities, and the relocation and expansion of hospitals have entered a new stage. The current project finance lease model of hospital relocation project can broaden financing channels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shortage of local financial construction funds. At the same time, the lessee can also achieve financing goals through the form of financing, reduce the occupation of their own funds and improve the utilization rate of funds, which is worth promoting and applying. However, in the current practice of this model, there are bottlenecks such as external environment constraints, lack of internal system, confus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tc. These problems make the advantages of project finance lease model not well reflected, restrict the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model, which is worth in-depth discussion.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through the relocation project case in public hospitals using in-depth research and analysis to this model, hope to be able to solve the model in the relocation project using exposed bottleneck problem in the process of hospital,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location project in the field of the model in the hospital, can fill the project financing lease, the lack of the relocation project plate used in the hospital, It can als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project finance lease model in the deep fields of livelihood engineering and other similar fields.
Taking the relocation project of hospital A as A cas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inciple and advantages of the project financing lease model on the basis of principal-agent theory, risk control theory,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ory and stakeholder theory through literature research, comparative research, interview, case study and other methods. Although this innovative financing mode can be used in the hospital relocation project under the current social and economic conditions, it can solve the financial problem that the key hospitals need to relocate at the present stage due to the financial shortage, and it can als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can be successfully approved and started construction,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of people's livelihood projects. However, after in-depth investigation, the author found that in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of the mode, there are external factors, internal factors, implementation factors and other reasons restricting the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ode in the hospital relocation project,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solutions for these reasons.
Key words: The hospital; Relocation project; Project finance lease; Financing lease
1绪论
1.1研究背景
医院迁建工程作为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12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对医疗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承担公益性医疗机构的公立医院,近年来为顺应趋势,不断加大医院内部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往往面临着原址建设新的医疗用房、翻建改建原有医疗用房结构和功能、选址建设新院区等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图1-1 2015-2020年我国卫生扩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日益增多的医院工程导致每年医院的建维修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项目能否正常建设并运行不仅取决于政府强力的倡导,还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以往医院迁建往往需要医院进行融资贷款和政府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然而,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2018年1月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提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进行抵押融资。”公立医院运用代建制模式难以筹集足够的迁建资金,政府为了缓解财政压力,节约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响应国家““十四五”时期”战略部署,不断探索医院迁建工程融资建设模式,鼓励业务创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图1-2 2015-2019年我国地方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情况
近年来,针对传统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采用代建制模式存在的种种问题,国内有城市开始尝试项目融资租赁模式。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是融资租赁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它是以项目本身为融资对象和租赁载体,通过建成项目的资产或预期收益为保证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租赁模式。医院迁建工程运用这种模式切实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承租人还可以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降低对自有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十分值得推广运用。但在该模式现行实践中存在着外部环境制约、内部制度缺失、执行过程混乱等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制约了该模式的运行和发展,值得进行深入探讨。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研究目的
医疗卫生事业,是群众关切的民生大事,是城市区域繁荣的硬核支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可以提高城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合理调整和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城市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风险、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一环。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1.2.2研究意义
一方面,理论意义,目前,国内外针对于一般融资租赁的理论研究较多并且成熟,而公立医院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融资租赁很早便被应用于医院相关领域之中。但对于医院的融资租赁的研究基本限于医疗设备,主要主体基本是医院、生产厂商、设备租赁公司,主要理论基础是简单的融资租赁,即发挥融资租赁融物与融资两方面的作用,出租人通过为承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使用权而获得租金收益。并未有过多针对医院迁建工程的研究。
本文通过对项目融资租赁的理论分析,结合其内涵与应用特征,比较分析了其与以往代建制模式的联系与区别,综合分析了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本文的研究填补了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板块运用的缺失,也为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深层次领域以及其他相近领域的运用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实践意义,以往公立医院建设采用代建制模式,由于代建制模式委托人和代建人权责范围界定模糊,会出现“越位”现象,同时随着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政府财政资金越发紧张,且国务院发布文件加强了地方性债务管理,代建制模式已经不太适合用于公立医院建设。为了确保医院工程顺利开展,现在又出现一种新的融资模式——项目融资租赁,这种模式能更有效地解决医院迁建工程的资金问题。因此研究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显得尤为重要,也为今后公立医院建设以及各行业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指导。
1.3研究内容及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通过客观分析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可行性,针对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问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和研究内容及方法,并阐述了融资租赁和项目融资租赁的研究现状。第二章适用理论及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原理分析,论述了本研究所适用的理论基础,对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其中包括模式的本质与参与主体。第三章主要介绍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实践及经验总结,通过模式的发展成果,对比以往代建制,总结以往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经验。第四章基于过去模式应用的经验总结,结合A医院案例,阐述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存在的问题,并从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执行因素三个方面对模式运用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五章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完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建议,从规范外部环境、完善模式内部、优化执行过程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最后对研究的结论进行总结,反思文章研究的不足。
1.3.2研究方法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
(1)文献研究法
在文章每个部分都运用了文献研究的方法,根据时下国家最新发展方向,选择项目融资租赁这个主题,搜集了大量的相关文献,通过对文献的研读,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所要研究主题的发展、现状以及已有研究成果,对项目融资租赁在医院迁建工程的运用开展深层次的思考,对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2)比较研究法
对医院迁建工程传统使用的代建制模式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两者区别,为文章的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提供基础,有目的性地寻找所要研究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3)访谈法
笔者通过了解案例具体情况,实地调研,参与项目相关联部门的联席会议,与文章所研究模式的出租方、承租方进行交流,听取关联方提出的项目意见及建议,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深入思考挖掘问题根源。
(4)案例研究法
笔者选取亲自参与的项目作为研究案例,深入调研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运用于医院迁建工程中产生的问题,分析原因,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4研究创新点
首先,研究角度创新。本文立足于审计第三方角度,对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建设运营的案例展开描述,指出模式运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科学合理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今后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提供借鉴和参考。还在案例对象中融入利益相关者理论,理论联系实际,使读者更能深入的理解洞悉模式运用过程中问题产生的根源。
1.5研究现状
1.5.1融资租赁理论研究
融资租赁是上世纪末世界金融创新潮流的产物,自其出现后快速发展,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银行信贷之外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国外对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研究要早于我国,我国是在 1980 年代引入融资租赁才后开始相关研究的,国内外对于融资租赁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理论和应用两个方面,并且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不断实践与创新,其理论与应用研究日益完善。
公言磊(2007)在《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应用研究》中指出了融资租赁的含义及其主要特征,研究了我国大力推行融资租赁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了融资租赁业在我国的应用现状、成因和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缓慢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现阶段推行我国融资租赁发展的对策[7]。王晓耕(2010)、姚淑梅、颜易(2011)、龚俊琼(2014)、蓝建平(2016)等对融资租赁理论与业务创新进行了大量研究,讨论了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动机与利弊,分析了融资租赁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冯曰欣、刘砚平(2016)指出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必须从“立法、监管、税收、政府支持”等方面改善外部环境,同时融资租赁企业自身也应调整业务结构。直接租赁直接体现了科技进步的要求,代表了金融租赁业发展的方向[12]。李军(2019)认为融资租赁的出现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升级产业结构、更新设备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对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合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意义重大[13]。
1.5.2项目融资租赁研究
目前国内关于项目融资租赁的研究集中于具体的项目应用、风险管理和租金定价上,暂时仅限于电网、轨道交通、电力建设、船舶等少数工程项目种类上。黄文杰、刘娜、冯新红(2008)讨论了对项目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结合融资特点和需求,认为可以在电网建设项目中引入项目融资租赁[1]。邹领权(2011)通过讨论项目融资租赁特点、应用范围,分析轨道交通项目引入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可操作性,为项目融资租赁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中的应用提供指导[2]。杨维武(2015)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租赁进行了应用研究,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可行性,论述了实际应用时的风险控制及其它需要注意的问题[3]。徐潘阳(2017)对比分析了融资租赁与项目融资租赁的区别,比较分析了项目融资租赁中的三种租金偿还模式,讨论了企业在进行租金计算与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4]。阎磊(2017)通过对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与其他融资模式(主要是银行信贷)在我国电力建设项目融资中的实际应用效果进行对比分析,阐明在我国电力行业中推广融资租赁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并对进一步大规模推广提出建议和意见[5]。李磊磊(2019)通过借鉴项目融资租赁在其他大型工程项目领域中的引用,分析了项目融资租赁在船舶项目上的适用性及优缺点,提出一套可行的船舶项目融资租赁方案,并构建租金计算与偿还模型[6]。
1.5.3文献评述
在整理与分析文献资料以后,我们能够看出目前国内外有关一般融资租赁的研究,无论是理论或者是应用,已较为成熟,这其中也包括对医院设备融资租赁、医院融资租赁风险识别和控制的研究。而项目融资租赁,作为融资租赁大类下的一个分支,其基本理论与一般融资租赁理论相同,对其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实务应用上。且项目融资租赁对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与稳定性有着相对较高的要求,其应用与实施条件较为严格,应用领域不算广泛,仅在电网、轨道交通、电力建设、船舶等大型工程项目上有成功应用的案例,而对于医院迁建工程如何更好的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目前尚未有相关研究资料,本文试图通过提出相关建议使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中运用更加科学合理。
公立医院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程项目,恰好符合项目融资租赁中的项目一般具有的投资规模大、投资收益稳定、投资周期长和一般信用较好等优点。其建设运营特点正好满足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运用条件,近两年医院迁建工程正在不断尝试此模式的运用,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对项目融资租赁的基本理论、内涵、存在的问题等有了一些共性的认识,结合我国实践现状,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研究还存在以下三点不足。第一,现有研究多局限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管理或项目治理研究,而忽视了外部环境影响研究。第二,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完全理性”假设前提下提出“理论上应该怎么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使研究结论偏离实际情况。第三,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建设领域应用研究很少,几乎没有价值较高的针对性研究。
2适用理论及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原理分析
2.1核心概念
2.1.1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现代化大型公立医院的建设一般包含立项、可研、设计、概预算编制、控制价审核、招标、施工、结算、决算等环节,涉及业主单位、代建单位、设计院、监理公司等多个利益相关主体。与普通公共建筑相比,公立医院建设不但要遵循普通公共建筑的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而且还要兼顾医院专业化、现代化的需求。其建设涉及面广、环节多,建设更为复杂,除了需要满足普通公共建筑的基本需求以外,还要考虑到专业医疗科室的医疗设备的整合,涉及智能化、防辐射、抗干扰等方面,这些都对医院建设的施工设计提出很高的要求。故本研究所指公立医院,不能理解成所有类型的医院建设。
2.1.2项目融资租赁
二十一世纪以来,项目融资是世界范围内比较流行的另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始于1930年代美国石油开发热潮,由于对大型工业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应用范围逐渐扩大矿产资源、电力、供水等领域的开发。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的名义筹措较长期限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项目融资方式的交易模式更为复杂,融资模式更加多样,与其他融资模式的互补性更强,更能有效的解决大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问题。
总结现有资料中对于项目融资租赁的定义,就是利用融资租赁与项目融资的共性,有机结合两者的各自特点,在项目融资中运用融资租赁的概念,将项目本身作为租赁物开展直租或者售后回租,就构成了项目融资租赁。它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目前使用项目融资租赁的医院建设项目其所有权均属于出租人,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1.3代建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经查阅相关资料,在现有研究之中,比较精辟的代建制定义是:政府的投资部门或使用部门针对公共工程,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管理机构,代为行使工程建设业主相关职能,完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一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翻阅2020年以前相关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建设模式,大部分都是运用代建制模式开展建设,代建制也是运用较为普遍的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模式。
2.2研究的理论基础
2.2.1委托代理理论
上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因为洞悉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的做法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于是提出“委托代理理论”,倡导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但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的性不同,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目前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其中医院迁建工程建设中就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第一,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运营行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了解。第二,代理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可能采取某些机会主义或利己主义的行为,从而达到个人效益最大化,并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第三,委托人预期效用的实现有赖于代理人的行动。第四,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双方的契约之上的,因此契约的设计是影响代理人是否能与委托人保持一致的关键核心要素。政府平台公司作为业主把项目委托给另一平台公司建设,使政府投资项目拥有了专业的管理主体,从事监督、指导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负责建设的平台公司虽然享有项目的控制权,由于医院项目建设涉及专业性较强,代建单位与医院权责不够明确,无法形成良好的监督、激励机制。
但在过去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中,通常采用代建制模式,代建单位虽享有项目的控制权,由于政府和代建单位的权、责、利不明确,无法形成良好的监督、激励机制。而项目融资租赁具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特性,采取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出租人可以充分行使业主职能来实现项目业主的权利,同时回避了代建制中政府对代理方授权等体制、制度方面的约束限制,可以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获得项目建设的优质成果。对于政府来说,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适当补助该项目,还能确保政府对项目的监管与使用,实现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从表现形势看,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但完全是体现政府投资意志的项目。
此项目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委托方,委托另一政府平台公司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出租给医院,最终提供给公众使用。委托代理理论为政府平台公司确定职能定位提供了良好视角,将委托代理理论运用于医院迁建工程建设中可以更好的处理建设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矛盾问题。
2.2.2风险控制理论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风险具有客观性,不同的控制措施或方法对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风险控制对企业经营是必要的,只有对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合理的管控,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的价值和经营目标。
风险控制存在四种基本方法,分别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其中: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风险转移则是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而风险保留也是风险承担,如果损失发生,业主单位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
具体分析到我国民生工程建设上,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会有些事情是不能控制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做为管理者,即项目出资一方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在我国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资金缺口逐渐扩大的情况下,在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上采用新的融资模式是十分必要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还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2.2.3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通过信息手段的完善建设,达到信息较完整的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应注意政府对经济运行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的研究。市场经济不排除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关键是要研究什么地方需要干预,用什么手段干预以及怎样干预,才能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在以往代建制中,政府作为项目的决策、投资、建设管理主体,担负着业主职责。但政府不具备专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直接委托平台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会出现溢出性投资失控,并且由于各主体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推卸责任和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政府平台公司作为业主主要靠自行融资进行委托建设,政府仅适当补助,这就促使平台公司不断完善专业化管理,适应从以往的项目的执行者向管理者、监督者的角色转变。
2.2.4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西方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其影响迅速扩大,并开始影响美英等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并促进了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1984年,弗里曼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
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等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有的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企业进行监督和制约,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
在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中,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利益相关者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租赁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由于现行医院迁建工程建设还是由政府牵头,政府虽不像代建制模式中所处的委托方角色定位,但它给予了该项目适当的财政资金补助,工程项目好坏也影响着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口碑形象,也间接成为了利益相关者。
2.3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原理
2.2.1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内涵及运行机制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作为常规融资租赁创新融资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以新建项目为租赁载体,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为保证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租赁模式。不能泛泛理解为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首先是项目,其次是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不能理解为整个项目(因为项目中的某些要素,不可能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如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而应理解为项目中的租赁物件部分,或者说项目中能形成固定资产(除不动产)的部分。租赁物件的租赁成本是资本化的成本,其中包含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项目融资租赁的目的是使项目取得成功。除资金外,承租人还需要获得项目的技术、项目的管理方法和最新信息。
其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是应用于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上的模式创新,模式运用可复制性较强。(2)创新融资方式。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大都需要巨额资金,建设时间长且风险大,由于地方财政资金日趋紧张,传统的融资建设方式难以满足项目的需求。(3)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中,承租人是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4)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在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和收益上。
对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运行机制原理,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描述大体相同。但是,要准确把握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原理,还需要对一些问题进行阐述:(1)项目融资租赁,主体为项目,不能单纯的理解为融资租赁,只有符合融资租赁客观规律的项目和产业,才适合引入项目融资租赁模式。(2)常规融资租赁模式中,由承租人企业负责偿还租金;出租人基本上不承担风险或者风险很小。而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中,则由出租人以项目本身的财产和效益来担保,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或仅具有有限追索权;出租人必须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
图2.1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与传统融资租赁模式的对比
2.2.2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本质——融资加融物
关于融资租赁的法律属性在理论上如何准确定性,是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对融资租赁性质的界定,关系到融资租赁的制度的构造,关系到对融资租赁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界定、责任承担、特定情况下的全力保护等很多方面。项目融资租赁作为融资租赁的一个分支,笔者认为学术界对融资租赁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租赁契约说,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并不是出于对租赁物的对价,而是出于对租赁物使用的对价,在融资租赁的交易中承租人的目的是租赁物的使用,而并不是租赁物的本身。二是金钱消费借贷契约说,即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并非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是偿还租赁公司购买租赁物所支付的成本及其利息的对价。三是动产担保说,即承租人选择租赁物件,出租人提供融资的租赁,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要求出租人不参与租赁物的选择,只提供融资并且确定将买受人的权利转让给承租人。四是独立交易说,即融资租赁是根据市场需要而改变传统的各种交易,特别是租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独立交易方式,不能归类于任何一种典型契约。融资租赁公约认定融资租赁是自成一类的租赁交易。以上四种学说,除独立交易说外,都尝试用民法法律关系及概念对融资租赁进行解释,各有各的道理和缺陷,没有一个能将融资租赁的全部特征进行诠释。但本研究认为独立交易说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更为契合,下面将进一步讨论。
以往常规融资租赁是常规意义上的设备类融资租赁;而项目融资租赁是由常规融资租赁结合项目融资的特点发展而来,就如之前所说不能单纯理解为融资租赁,二者的区别在于常规融资租赁融资对象是设备类资产,而项目融资租赁的融资对象是一个项目,属于项目融资的领域。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做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模式。项目融资用来保证借款偿还的主要来源被限制在被融资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之中,:一是项目未来的可用于偿还借款的净现金流量;二是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对于出租人来说是以项目融资,对于承租人来说是以租赁物为根本目的,可见项目融资租赁的本质是融物加融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领域中的操作模式如图2.2所示。
图2.2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图
2.2.3 参与主体分析
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有许多的参与主体,除了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外,还涉及了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机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企业,其中还包括一些金融机构等,这些参与主体学者们将其概括为“利益相关者”。
根据参与主体和建设项目的关系以及利益关联程度,笔者将参与主体划分为金字塔型四个层级:自上而下,第一个层级是最核心的利益相关主体,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代建单位;第二个层级是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中某些工作产生经济合同关系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第三个层级是承租人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审批监督权的政府机构以及金融保险机构等;第四个层级是能对项目建设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纪检监察机关等。如图2.3。
图2.3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中参与主体关系层级
第一个层级中,出租人是业主单位,一般是政府平台公司,承租人是接收项目并使用的公立医院,有些案例中业主单位既是出租人也是代建单位,有些案例中出租人和代建单位是分离的。这三个角色在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医院迁建工程中有着最核心的利益诉求:出租人是融资方,需要对项目的建设成本和社会效益负责;承租人对建设项目的具体专业功能的实现有着十分专业的要求,如公立医院功能科室建设必须满足手术室、放射室等专业性极强且医务流程要求较高的科室需求等等。代建单位则要把握建设时间、安全、质量、成本、具体诉求等等。第二个层级中,参与主体主要是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这些主体主要对合同履行情况和自身经济利益负责。第三个层级中主要是行政部门、金融保险机构和医院主管部门,这些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所属对应流程进行审批和监督。第四个层级中,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纪检监察机关会对项目进展和建设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会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外部监督。
如图2.3所示,参与主体在图中位置影响力自上而下逐渐减弱。对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中各参与主体的利益相关层级进行分析,有助于分析各参与主体的立场和行为动机,更好地识别各主体的利益冲突点,为更好地解决模式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基础依据,本文也将在后面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具体案例进行进一步分析。
3我国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实践及经验总结
3.1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实践发展成果
2019年以前我国的医院迁建工程建设模式都采用的代建制,基本上都是依靠以地方政府为背景的平台公司,资金来源绝大多数源自于财政资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医疗设施需求的越来越大,建设新的医疗用房、翻建改建原有医疗用房结构和功能、选址建设新院区是解决医疗设施需求的关键。而一个医院项目上十亿的投资对各城市民生工程建设的财政压力显而易见。因此,采取多渠道、多元化筹资已成为促进民生工程发展的重要手段。
2015年广州、上海、武汉等城市地铁建设项目单位在积极尝试和探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也是第一次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运用了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并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可行性。2017年我国尝试在电力建设项目中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并不断在电力行业中推广融资租赁。相关学者也对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可行性和必然性进行探讨,对进一步大规模推广提出建议和意见。2019年船舶项目上通过借鉴项目融资租赁在其他大型工程项目领域中的引用,也在不断尝试运用,针对项目融资租赁在船舶项目上的适用性及优缺点,有相关学者还提出一套可行的船舶项目融资租赁方案,并构建租金计算与偿还模型。通过收集资料分析,发现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运用的环境要求十分贴合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目前经济形势和社会背景看,针对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存在的特殊性,比较适合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进行建设。
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吸引资金操作性的角度来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有利于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工程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运用项目进行融资,较易突破一般银行贷款的授信额度和行业限制,快捷实现项目融资的目的。
第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有利于降低建设期财政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一方面,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承租方提供了不少选择方案,有助于减小还款期压力,在平衡企业利润、改变当期现金流量、筹措分红现金等方面起到特殊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减少财政在建设期的直接投入,分散了财政在建设期的投资风险。自2009年起,香港地铁已将融资租赁作为其重要的融资手段,广州、上海、天津、武汉[39]等城市地铁建设项目单位也正在积极探讨与尝试。
第三,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来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一个医院建成后巨大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沉淀下来,不能参与市场运作就失去了资产保值增值功能。平台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固定资产,融资套取一定资金,一方面可以调整债务结构,减轻既有流动性贷款的压力,尽量转换为长期性借款,调整长短借款比例,从而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也可以将租金用于偿还项目运营初期贷款债务,延长还债期限,缓解还债压力,优化债务结构。
一般而言,医院项目有着稳定的现金流量,这在操作上为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租金收入的风险控制提供了有效保障,减小了出租人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见,结合当前我国融资租赁过程会出现的问题和融资租赁模式的诸多优势相比较而言,将融资租赁用于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中,势必会有可观的发展态势和较好的应用远景。
3.2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与代建制的对比
相较于以往医院迁建工程运用“代建制”模式,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融资租赁实现了项目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仅拓宽了融资渠道,更是建设模式的理念创新、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体现,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举措。代建制在项目建设方面并没有解决资金问题,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的供给,来源渠道单一。医院作为业主委托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这种模式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已经逐渐不适合运用于医院迁建工程领域,难以通过直接委托方式进行建设投资。
医院工程尝试适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主要是通过新的融资制度方式来解决代建制模式产生的政府困境,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而且承租人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降低对自有资金的占用。通过融资租赁盘活固定资产,释放流动资金,降低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图3.1 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与代建制的比较
3.3医院迁建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运用是随着经济变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展的。2018年,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应用于某市人民医院的搬迁工程,一开始是运用代建制建设,由于形势政策的变化在中间过程中转为应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建设运营。首先如前文所述,最大的好处在于通过项目融资较快获得了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只需要适当补助,同时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购买医院的设备,发挥产业银行作用,与实体经济、实物资产紧密连接,促进医院工程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工程中,人民医院针对设计环节、参与主体责任划分、建设标准和监管标准反复开会协商,对建设过程的监管方面,立足于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流程,医院并不直接介入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仅期望达到使用最佳效果。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政府各方联席会议形式调和各方利益,并通过书面材料形成互相平等且监督约束的关系。保证了整个工程项目克服建设资金及管理上的矛盾,按计划投入使用。由于该人民医院是在过程中从代建制转变为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并且成功实践,笔者认为项目融资租赁对于目前公立医院迁建工程来说的确具有代建制无法比拟的优势,那就是使医院工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人民医院搬迁工程过程中转变模式并建设成功,这也说明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中的运用是可行的,具有一定的经验推广启迪作用。故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和探讨,后续章节将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实际应用。
4公立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应用研究——以A医院为例
4.1案例项目介绍
4.1.1基本情况
根据《B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告》和“十三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A医院作为省内唯一的眼科专科公立医院,眼科水平在全区属于领先水平。为进一步优化B市医疗资源布局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满足B市西南片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现有医疗用房建筑年代久远,建筑布局已不符合现行医疗相关规范,经B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开展A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该医院迁建工程属于征地扩建,项目场址自然和经济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给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基本齐全。该工程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市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占地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批准概算13亿(不含具体医疗设备),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自筹,政府适当补助,被市政府列为“十三五”规划期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合同施工工期为790天(34个月),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2021年3月门诊楼和住院楼已验收通过交付使用,高压氧舱等附属配套建筑已完成96%,目前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4.1.2运作方式
上一章节通过对比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和代建制模式的区别,可以了解到该医院迁建工程如果运用代建制模式政府财政难以提供足够的迁建资金,政府为了缓解财政压力,节约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响应国家战略部署,B市尝试进行业务创新,探索运用新的融资建设模式,决定A医院迁建工程实行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这种模式切实解决了以往代建制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问题,保证迁建工程可以顺利落地建设。
该迁建工程由白云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代建单位为B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均为同一集团下属子公司,两者并未签订代建合同,并未约定代建费。工程还涉及岩土勘察单位、施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成后由A医院租用,市财政视实际情况给予医院一定的租金补助。大型医疗设备由市卫计委根据相关配置标准核定后由A医院出资购置。
图4.1 A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运行结构图
4.2存在问题
从上节A医院迁建工程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运用方式来看,流程上并未有不妥之处,反之条理很清晰,各自责任分工也比较明确,既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了地方财政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同时承租人可以通过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降低对自有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按此运作方式开展的话,模式运用应该没有问题,值得推广运用。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却并非如运用图所示一般一帆风顺,暴露出了一系列急需解决和亟需完善的细节问题,下面将一一进行陈述分析。
4.2.1 缺少规章制度规范监管
A医院迁建工程涵盖着多方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的关注重点都不相同,医院作为承租人,必定要站着使用角度去思考问题。之前A医院迁建工程原批复概算为13亿,在施工过程中医院提出将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号住院楼、高压氧舱、特殊医技楼外立面由原设计的干挂板材+小面砖+真石漆外墙,变更为陶瓷薄板+小面砖,增加投资约3690万元;门诊及住院楼大堂地面、墙面由花岗岩和瓷砖变更为大理石,增加投资约579万元;16层普通病房变更为特需病房,增加投资约523万元;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标准提高,增加投资约1510万元;视频监控系统由普通网络摄像机提升为物联网摄像机,投资增加约456万元。这些变更并未经过具体相关部门的评估,导致了工程建设成本大幅增加。而且该工程门诊楼及住院楼于2021年3月已验收通过投入使用,目前实际建设投资已达到16亿元,超过概算3亿元,直接导致医院高压氧舱等配套附属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工期延误,无法与主楼同时交付配套使用,直接影响到缺血、缺氧性等疾病的抢救和治疗,增加医疗风险。由于这些变更造成超概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结果,并未从中看到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监管,完全是一种不可控的状态。
在交付主楼之后,A医院迁建工程并未完全的建设完工,仍缺少资金来推进工程建设,医院已于2021年3月开始使用,但仍未按时支付租金,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造成的现实结果是:(1)施工单位工程款无法按时支付;(2)资金无法按时回流,导致建设单位经营困难。且该工程项目作为非营利性民生项目,融资渠道较为狭窄,获得的贷款有限,难以短期内依靠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追加融资;(3)依赖政府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来完成后续工程建设。
4.2.2 建设单位缺乏医院建设专业能力
经了解,该工程建设单位是由白云公司指派产生,该建设单位长期承接学校、办公楼等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楼堂馆所有较丰富的经验,但对于医院专业医疗建设经验较少,对医院专业科室的认识水平较低。医院建设工程涵盖专业较多,ICU病房、手术室、放射科、化验室、制剂室、供应室、数据机房等均有特殊要求,以往代建制,医院作为业主,了解自身需求,按照自身需求建设,但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建设单位作为业主,不了解医院方具体需求,且因为施工图设计周期短,传统技术选择及创新技术有限或建设单位人员缺少经验及建设目标不清晰,缺乏与医院实际使科室沟通交流,以临床使用为目标,导致整体设计存在科学性、合理性和普适性风险。A医院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深入,造成设计漏项,为超概埋下隐患。比如原设计中对检验科、病理科等特殊装修区域按普通科室装修标准设计,按专业科室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后,增加投资约4000万元;污水处理站初设污水处理量考虑不足,加大污水容量增加投资约800万元。
4.2.3 缺少科学合理的租金回收计划
在项目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业主单位并未根据建设成本制定科学合理的租金回收计划,仅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简单提及租金收入的计算按照:租赁收入=出租面积*出租率*出租单价计算,计算期内不考虑租金增长。且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未与承租人医院约定具体的租金支付条款。以往医院迁建工程采用代建制,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建设,无需支付利息费用,但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虽然解决了财政资金紧缺的问题,但融资贷款会产生利息,大幅增加建设成本。项目融资租赁对于出租人而言,主要是为了获取租金,实现资本受益。而对承租人而言,则主要为了获得租赁项目的使用权,并获得收益。
且以往代建制医院作为业主,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购买土地所需土地出让金较企业购买所需花费的土地出让金会低很多。而政府平台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购买国有土地所需花费的土地出让金相比以往模式会多出很多,建设成本大幅增加,这部分成本间接以租金的形式转嫁给医院,导致医院方不愿意接受这样的高额租金。自2021年3月医院交付使用,医院仍未正常支付租金,A医院作为公立医院,业主不能强制收回租赁物将其出售或转租,不能真正挽回损失,长此以往业主将无法按期偿付大额的贷款利息,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如果国家扶持非营利性医院盈利的政策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更新变化,单靠立项时所约定,财政补助补贴医院租金,只会无形中大幅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从上述可以了解到,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作为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建设运营模式的一种创新,在实际案例运用过程暴露出上述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有很多。结合以上问题,本研究把此模式产生问题的原因归纳为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和执行因素三个方面,下面进一步进行分析。
4.3原因分析
4.3.1 外部因素
4.3.1.1 项目融资租赁立法相对滞后
上节中A医院迁建工程反复变更,随意突破设计概算,其主要原因是医院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少,建设规范和标准缺失。同时,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作为融资租赁的分支,是适应时代变革发展的一个创新。目前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处于发展初期,对于模式的不了解,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时,并未制定特别详细的规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法规中关于项目融资租赁的具体规定自然很少,模式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很难有依据参考解决。而且项目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统一。自2020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融资租赁合同章)》,出租人作为政府平台公司兼具一些政府特性,会出现实际情况难以以法律法规直接处理,正如上节所述作为服务大众的公立医院,出租人并不能简单的以收回租赁物来处理,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增加自己的企业成本。
4.3.1.2 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缺失
市级部门并未建立统一的专属监管机构,使得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发展不平衡和无秩序,不同类型项目的管理部门不一样,当建设过程中涉及具体造价变更时,如果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按照自己所属部门的规定来处理该事项,有可能造成推诿扯皮的现象,变更事宜就很难快速的解决。在上述问题之中变更造成超概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结果,并未从中看到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监管,侧面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界限划分不明确,导致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沟通,难以对建设项目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致使项目变更无法及时处理,项目建设周期受到严重影响。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第三层级相关部门如承租人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审批监督权的政府机构以及金融保险机构等在参与主体的影响力较弱,在建设过程中的监督都较为松散,没有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作用。
4.3.1.3 项目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缓慢
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从上文可以了解到这是一种创新和尝试,其中必定存在不足,且项目融资租赁模式集市场性、专业性、社会性于一体,就我国目前项目融资租赁市场而言,法律制度较为模糊、监督管理措施不完善、操作流程缺乏规范指导,其模式本身适用范围就存在一定局限性,其所适用的项目必然是大项目,例如,医院、交通运输、城市设施、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有稳定现金流,并且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大项目。项目融资租赁仅针对具体项目量身定做,不可能简单复制。对于负责整个迁建工程的出租人业主单位来说,尚处于走一步算一步的学步阶段,缺乏一套系统的流程规范整个模式的运用,且业主单位的专业人员中,具备医院建设专业经验的人员少之又少,高效管理活动存在不足。
4.3.2 内部因素
4.3.2.1 项目融资风险较高
文章之前提到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等困难,是进行公立医院建设融资的有益探索,为后续该模式的运用积累经验。但是医院迁建工程项目作为非营利性民生项目,融资方式的制约迫使公立医院的建设融资渠道狭窄,获得的贷款有限,难以实现多元化发展,难以实现利用现有正式资本市场来流通资金,追加融资困难,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且医院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要求高。该项目的资金风险主要是投资为多渠道筹措解决,投资较大,资金是否到位对项目建设是否顺利带来较大的影响。综合来看,医院迁建工程债务融资比例过高,还本付息成本较高,租金收入未联系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导致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逐渐积累,即使项目交付使用到达运营阶段,短期以及长期对资金都有着较为迫切的需求。
4.3.2.2 行政行为影响代建单位的选择
前文案例所述,业主单位与代建单位为同一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由于目前代建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规范的代建市场,地方没有具体的规范来选择代建单位,目前医院迁建工程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其代建单位基本由政府指定公司承接代建任务,指定代建单位的弊端就是其实际管理工作直接或间接的收到行政命令的干涉,市场作用的发挥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运用过程中可能较为薄弱,导致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变成代建制的改良版本。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中,政府指定公司承担代建单位角色,医院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对代建单位的专业水平、建设能力没有任何的考察,且指定的代建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必然优先考虑自身利益,然后是考虑上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的利益重视程度排在较低的地位。在工程项目可研报告中也提及“组织机构方面的风险主要在于项目组织设置方案可能不适于本项目的建设或运营,企业管理层不能胜任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等,影响项目的实施”。
4.3.2.3 对代建单位缺少约束激励机制
在案例中,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并未签订代建合同,并未明确具体的代建费,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业主对于代建单位管理缺少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内部控制环节存在缺陷。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既负责对项目施工方、监理方的选择,也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把控,有许多的技术管理优势,代建人如果因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失委托人的利益,比方说未按合同规定质量和期限交付,或大幅度增加项目建设成本,此时没有详细而有效的代建合同去约束代建单位,就很难去追究其管理不当的责任。其次代建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承担了巨大的代建风险和责任,如没有完善的代建合同去约定代建人合理的代建费用及有效的激励措施,代建单位很难提高工作积极性,不可能真正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去高标准的建设管理项目。所以业主方也需要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思考问题,综合各方利益签订代建合同以达到多赢的目的
4.3.2.4 项目后评价体系欠缺
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也可以为改善医院经营管理提供帮助。结合公立医院工程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基本缺少详细的项目后评价体系,其带来的结果是:(1)无法及时反馈信息。在项目全过程管理中,无法通过项目后评价体系及时了解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法,无法进一步调整计划、进度等相关政策,不能及时完善项目的目的,会造成损失进一步增大。(2)项目前评价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据,但评估中的预测有待于项目后评价检验,缺少后评价体系,就很难给政府部门、业主单位以及贷款银行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对于政府来说,项目后评价的经验总结,往往涉及政府管理中的某些问题,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后评价反馈的信息,及时修正不适合经济政策的相关指标参数,缺少后评价体系,就较难正确引导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对建设单位业主来说,经济效益最大化一直是其追求的主要目的,缺少后评价体系,就不能通过反馈的信息及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自己经济损失,无法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贷款银行来说,项目后评价缺失,很难及时发现贷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分析研究贷款项目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难以以此调整更新信贷政策来适应项目的变化。(3)不能科学总结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医院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项目后评价是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的回顾,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确定的目标以及相关经济、技术、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缺少项目后评价则很难科学合理的总结建设管理经验。(4)会弱化对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项目后评价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能客观公正评价项目活动成功和失败的主要原因和客观原因,比较客观的确定项目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的主要贡献和存在的问题,以此提高以后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态度。缺少后评价体系,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无法对完工后的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不能为业主和代建单位未来项目的管理提供借鉴,影响项目监督水平的提升。
文章案例缺少相应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体系,很难针对运营收益调整相应的租金计划,从而影响业主单位按期偿还贷款,只能被动依靠政府财政资金适当补助,间接造成政府隐性债务增加。
4.3.3 执行因素
4.3.3.1 建设单位缺乏专业医疗建设经验
医院迁建工程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对于专业医疗建设经验要求较高。首先,医院工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受到医院等级规模、专业性质、学科设置等条件的限制。等级规模决定工程建设规模;专业性质涉及设计图纸与施工规划;医院科室设置,更会直接影响医院专业设备的采购规划,当进行一所新的医院建设时,或在进行旧有环境改造时,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医院工程规划与设计还需要安排好工程建设的分期衔接,控制好门、急诊及各医技系统、住院系统的分期需求,综合考虑各个阶段的衔接。案例中建设单位本身就缺少医院的专业建设经验,一开始就没未做好相应的规划设计工作,自然暴露出问题。
4.3.3.2 利益相关者诉求存在矛盾冲突
前文在研究适用理论部分初步分析了医院工程项目的各方参与者,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利益相关者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项目的利益相关者,每一方都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不可能完全统一协调,大多处于对立矛盾。
由于自身出发点不一样,施工单位和医院方的关注重点也不一样,施工单位往往更加关注设计的“经济性”,即控制造价;而医院作为使用单位,往往更加关注“功能使用性”,即满足多方面专业使用要求。在实际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过程中,由于出发点不一致,就会造成矛盾,在施工过程中往往追求施工效率,造成医院专业特殊科室的建设不满足专业科室使用要求,只能在返工的同时进行多次变更。
4.3.3.3 工程变更缺乏有效沟通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主要是设计变更和现场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重要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项目建设变更涉及项目实施全过程,变更事项处理的好坏最终会影响整个医院迁建工程的总造价,直接影响承租人的租金计价。变更过程中的各个参与方一般只负责自己专业咨询领域,且相互之间彼此独立,对于信息与资源无法有效进行沟通,不同专业的工作内容缺少互补和检测。如果变更太多,导致建设成本过高,医院难以支付租金,最终只能由政府出面使用财政资金补助,在公立医院正常运营的背后,政府还是处于到顶梁柱的角色,工程变更处理不当,会间接导致政府隐性债务增加的风险。
由于医院建设缺少统一的建设规范,项目的工程变更缺乏对其技术、经济、工期、安全、质量、工艺性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评审,上级审批部门对工程变更缺乏有效的沟通处理,如发改委针对医院项目缺乏医院建设经验的专业人员,无法对变更有效审核评估,考虑变更事项还会继续产生,习惯惰性的累积到施工完成后联合各主管部门协商讨论解决,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完工成本。在案例中还因为项目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根据现场实际无法实施,同时存在与项目批复不一致,最终造成被动停工的尴尬局面。而且项目的大量变更和深化设计沟通不及时,导致费用大幅增加,远超初步设计概算,前文也提及项目融资风险较高,概算的增加会直接导致项目融资计划无法满足项目后期建设需求,资金供给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停工。
5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完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建议
5.1规范外部环境
5.1.1 完善项目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体系
规范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使用并促进医院迁建工程领域发展,要着眼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论国家领域还是地方政府立法机关,应建立并完善项目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体系,以现有融资租赁相关法条为基础,完善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由于每个地市财政资金储备不同,运用的模式有所区别,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也在不断完善阶段,各地市要根据自身特点出台适合自身发展的相关法规,各级主管部门针对模式运用出台配套的符合企业特点的详细操作管理指南。主要依据还是以国家设立的基本法律为主。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是适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其完善的法律法规要以维护民生发展为主,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宗旨,对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概念内涵、适用领域、具体运用方法等作出统一规范的界定。尽量与工程领域相关法律,如《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衔接,以此为依据在模式运用、建设管理、偿付规程等方面加强法律监督,预防医院迁建工程项目法律风险。
5.1.2 落实具体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
除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需要依靠政府落实具体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一个项目,五分靠运行,五分靠监管。在政府组织机构中考虑公立医院迁建工程的专业特性,设立专门管理医院工程领域和负责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监管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管理办法,同时针对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管理中各阶段的主要负责部门,建立权力清单,从外部环境上保障适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医院迁建工程的有效运行和有效监管。此处所指的设立该领域的相关监管部门,不是说单独设立部门,而是在原有部门基础上扩充部门的专业特性和信息渠道,并围绕医院迁建工程的特性,实行跨单位跨部门合作,从而实现区域协同监管的目的。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借鉴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探索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的医院工程项目信息平台,录入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信息,实行跨部门区域化信息共享。在信息平台中完善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对各阶段所属监管部门进行明确,并收集项目从融资、建设、经营等各阶段情况及数据。依靠信息管理平台的可视化特点,有助于实行各监管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达到互相监管的目的。还可以降低监管人员的时间成本,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落实监管部门工程事项处理时效机制,避免影响力较弱的利益相关者第三层级部门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
5.1.3 规范项目融资租赁流程
构建和培育完善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流程。目前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中的运用仍处于摸索完善的前进阶段,针对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的运行周期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期阶段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如项目审批文件、项目资金配套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对项目引入融资租赁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研究,包括对项目财务可行性的评估及运营风险评估,论证项目融资租赁的可行性,提出具体项目融资租赁方案,约定租期、租金费率及租金偿付模式;中期阶段则根据合同推动项目建设,落实租金收缴。后期则是运营阶段,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不能因为项目是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而疏忽租金偿付进度,对项目收益超出预期或项目运营确实困难的,根据项目实际和协商结果,调整租赁合同。
5.2完善模式内部
5.2.1 开拓融资渠道
项目融资是模式运用的先决条件,业主单位要根据自身项目的资金缺口,分别归类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需求,按资金需求类别进行融资筹措,长短期融资保持在合理比例,并根据企业经营资金流入流出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降低融资成本高的长期融资制度,利用短期借款、短期融资券等多种低成本融资替换长期融资,从而降低企业成本。目前该模式可尝试运用ABS融资模式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很多国家和地区将ABS融资方式重点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铁路、港口、机场、隧道建设项目;公共事业部门的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和电信网络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在财政资金缓解的情况下,尝试建立地方政策性投融资体系,既体现财政资金的无偿分配功能,又可以利用金融手段提高资金的有效性和有益性,实现单靠财政本身难以完成的社会经济目标。
5.2.2 制定项目约束和激励机制
主动签订代建合同,在代建合同中制定合理合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约束方面,A医院案例中,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同为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更应该签订代建合同,在代建合同中对代建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的规定,以此约束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权力,同时针对信息不对称现象,代建合同中要对业主单位的监督职责进行明确,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过程监督,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投资成本和建设质量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激励方面,在代建合同中规定根据代建单位成本控制的实际比例,对代建单位设置奖励机制,设置详细的成本控制奖励评价指标,对建设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指标考察,避免代建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控制成本奖励,落实廉政监督管理机制。最终的奖励结果,待业主单位专业科室审核把关后支取奖励。
5.2.3 推广完善项目后评价配套制度
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作出的系统的客观分析,通过对项目活动实践的检查总结,确定投资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或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项目后评价的首要作用是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了解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进一步调整建设计划等,从而达到完善项目的目的,它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租赁项目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应经常将实际经营状况与可行性报告进行比较。随时调整经营策略,力求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出租人则应经常将承租人的经营状况与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租金回收的安全运作。
首先,对于我国医院建设领域,上级部门要在医院工程领域试点推广项目后评价制度,对后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作出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医院领域特点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要具备可操作性,同时定性定量相结合。通过制度的硬性规定,可以促进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认识到项目后评价带来的益处,从而自觉开展项目后评价活动,间接促进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其次,地方部门应该加大项目后评价在人员、研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要想快速有效地发展国内的建设项目后评价活动,首要完善硬性因素,人员素质、学术研究、资金保障对项目后评价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要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在项目后评价领域做到可持续发展。
最后,尝试建立一个行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平台。不管是业主单位的项目工程部门,还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科室,都可以通过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搜索到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数据资料和管理经验。建设这样一个数据库共享平台,可以便于今后相关工程项目在遇到问题瓶颈时,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到相关或类似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和实施办法,也方便在以后项目开展前,提前根据项目特点,搜索到与之相似的后评价资料,避免工程项目出现过去的错误。通过此平台,可以更好有效的运用项目后评价成果,提高各利益相关方的效益。
5.3优化执行过程
5.3.1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出租人作为政府平台公司,也是业主单位,委托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好坏、顺利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效益和公共效益。除针对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融资租赁部门,培养具备法律知识、会计准则、融资租赁行业等制度规范的人员外,还要培养熟悉医院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来的政府投资项目会更加侧重于民生服务项目,医院作为民生领域的重中之重,更加要求工程人员除具备基本造价知识外,还要掌握建设项目的专业建设知识,以求在业务过程中能最大限度的规避相关风险,给出租人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租人作为业主单位,也可以推动建筑部门人员的跨专业融合,对委托的代建单位工程人员进行医院建筑方面的专业培训,帮助委托代建单位工程人员提升对医院建设的管理水平,形成人员培训的常态化机制。
5.3.2 统筹协调利益相关者各方诉求
首先,建立良好的关系,加强业主、代建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中的利益相关者,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应采用一定的公共策略,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培养彼此的团队精神和信任意识,有效化解、协调项目实施进程中的摩擦和冲突,实现项目利益各方的共赢。在工程项目建设开始之初,开展利益相关者大会,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召集各利益相关者主体:相关主管部门、医院、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需求探讨,通过各方的信息共享,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最后形成详细的需求清单,作为建设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此增强信息的透明性,提高各利益相关主体对工程项目的信心和预期,避免矛盾冲突。
其次,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项目管理的交叉矛盾问题。施工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缺少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是导致彼此产生矛盾的重要因素。因此,除了采用会议交流商讨外,还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促进三方加强沟通和交流。使三方均能及时了解项目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项目管理交叉矛盾问题,从而共同商讨、协调,解决矛盾,实现彼此利益。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管理制度,施工中业主、医院代表、监理、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解决建设工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明确各方责任。工程中的关键变更建设前,组织专门的协调推进会,向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要求和责任,组织协调各方配合管理,达到缩短工期、提升质量、降低成本的施工目标。
5.3.3 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必要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市监函〔2018〕9号)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它自身所具有的咨询服务覆盖面广,智力型策划、实施集成化管理等功能可以弥补建筑产业目前的发展短板,助力医院工程建设领域快速发展。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要求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地方政府可以尝试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在以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要尝试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建设初期,鼓励出资方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落实项目单位投资决策自主权和主体责任,鼓励项目单位加强可行性研究,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行政审批中要求的专项评价评估等一并纳入可行性研究统筹论证,提高决策科学化。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完善建设工程组织方式。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体策划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合同法务、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及验收移交等全部或部分业务打包委托。工程咨询企业一旦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其出发点和立场将不仅局限于提供技术服务,还会站在业主立场,从项目的收益角度控制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更好的促进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管控模式的优化。
6结论
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医院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主要领域,在政策的不断变化之下,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应时而用,因其融资的优势被政府赋予了期望,但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中的运用还较为生涩,其中出现许多外部、内部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推动下,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势在必行。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一些地市仍处于“边尝试、边总结、边完善”的阶段,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依旧面临着理论上的困惑、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运用过程中的矛盾冲突的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领域的发展,如何科学合理的解决和改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的应用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分析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研究结论有以下几点:
第一,项目融资租赁模式作为常规融资租赁创新融资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解决以往使用代建制模式需要大量财政资金兜底的有益探索和创新。适合应用于投资规模达、投资收益稳定、他投资周期长和一般信用较好的项目,其本质是融资加融物。项目融资租赁规范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快而稳的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
第二,公立医院迁建工程具有专业技术的特殊性,要促进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领域的发展和应用,需要从规范外部环境、完善模式内部以及改进执行过程这三个方面去解决和完善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在公立医院迁建工程领域应用的问题。
第三,项目融资租赁模式分为项目融资和融资租赁两部分,项目融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融资租赁需要考虑租金收入和项目投资回收期。文章“医院迁建工程”中的医院指代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由于公立医院的特殊性,运用项目融资租赁模式需要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避免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由于研究角度和自身行业经验的局限以及相关参考资料有限,从整体而言,本研究只是初期的探索和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本文所研究的案例对象处于华南地区,我国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每个地区针对医院迁建工程所运用的模式受地方财政资金的影响有一定的不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否适合其他地区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讨论。
第二,项目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模式的探索运用,本身分为项目融资和融资租赁两大部分,需要同时考虑两部分的综合影响因素,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模式体系,所适用的领域涉及地方政府这个不能忽视的利益相关者,模式运用过程中对政府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本研究分析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可能还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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