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投资审计转型

来源: 柳州市融水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8 09:10    |  作者: 覃永辉 罗文琪

[摘要] 多年来,我国政府投资审计是以工程结算审计为主,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呈现诸多问题和矛盾,导致我们的投资审计必须适应时代,积极转型。要转型就要从思想、模式、目标、内容、思路和知识等方面转变,实现新型的政府投资审计,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政府投资;审计 ;转型


2016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也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贫困地区投入力度增大,建成一大批民生工程,推动了精准脱贫的进程,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三五”期间,各级审计机关相应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审计力度。以融水县审计局为例,2016年至2019年,共对276个项目开展工程造价审计 ,涉及投资15.83亿元,审减达到1.6亿元。单一的造价审计,为国家节省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整顿行业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其结构持续调整,政府投资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随之变化而转型。2017年审计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对政府投资审计转型作出总体部署。因此,现阶段的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势在必行,要转型就是要扭转传统的造价审计模式,转变为适应新时代下的新型政府投资审计。


一、政府投资审计转型的必要性

(一)政府投资审计转型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首先是政府投资结构的调整和范围的变化,使政府投资审计的目标、内容和重点等方面也随之变化,单一的工程造价审计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是在新时代经济发展背景下,以造价审计为主的政府投资审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营商环境,如:以前各级审计机关直接对工程款结算进行审核,出具审计报告后,业主才与施工方结算,这样既延长了工程结算时间,又给业主单位提供了拖延支付工程款的借口,易阻碍营商环境。为此,全国人大法工委在2017年印发《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明确指出,对地方性法规中直接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条款,应当予以清理纠正;随后审计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政府投资审计不能以 “以审代结”的意见。这一系列的规定,就是要我们给经济让路,同样也给政府投资审计转型提供新的方向。

(二)政府投资审计转型是审计职能所在

以造价审计为主的政府投资审计,既是以核减为主的单一传统审计监督者,又是工程结算的参与者,也就是说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违背了审计监督职能。如:审计机关就工程造价结算进行审计,这是工程造价监督者;以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是工程结算的参与者。无形中,审计机关介入工程管理职能,而不是监督职能。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的对象和范畴,给我们指明了政府投资审计转型立法依据。


二、政府投资审计如何转型

(一)转变思想,回归监督职能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政治站位,要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要彻底改变“凡投必审、以审代结”的审计观念;另外还应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做专题汇报,把全国人大法工委、审计署等精神和本级审计机关面临的挑战等问题讲清楚,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回归审计监督职能做铺垫。

(二)审计模式的转变

单一的工程造价审计是我们以前政府投资审计的主要模式,其特点是核减工程造价,节省财政资金,并得到各级地方政府认可。这种审计模式并没有系统地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单一的工程造价审计已不再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要向项目全过程的政府投资审计转变。

(三)审计目标的转变

政府投资审计的目标就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促进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政府投资审计要与财政预算执行、经责、专项调查等审计相结合,重点围绕工程项目的规划布局、投资结构和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审计监督,从体制和制度上推动国家宏观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项目投资到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到位,达到“审计一项规范一片”的目的。

(四)审计内容重点的转变

政府投资审计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是政府落实中央及上级政策的具体表现,特别是国家重点项目,我们审计机关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行为进行监督,首先精准制定投资审计计划。要与交通、水利、城投、住建、教育等主要建设项目单位对接,以动态形式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库,再根据项目库动态,分析筛选可能存在问题的项目,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科学统筹制订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其次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性质和背景,摸清决策过程、立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绩效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情况等重点内容,结合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时间和力量,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内容、评估风险,预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审计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政府投资监督不是审计机关独有的专利,只是众多单位和组织中的一员。因此,我们要与政府巡视组、纪委监察、发改、住建、税务、中介等监督部门沟通合作,拓展审计思路,不做“独行侠”。积极探索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决策审计、某个环节的专项审计调查、绩效审计及跟踪审计等事项审计,从单一的造价审计向项目全过程监督,从项目事后向事前事中审计,从传统审计向利用科技等手段的新型审计。

(六)投资审计知识的转变

投资审计人员一般只熟悉工程类知识,对财经类完全空白。投资审计人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一员,全面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就要不断地学习政治类、财经类、计算机、天文地理、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在审计实践中,才能准确把握问题导向,从多方面多层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