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0-08-06 17:55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设置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柳州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有关审计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审计政策,制定有关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市长提出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报送自治区审计厅。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同管理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审计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柳州市审计局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3548.16万元,支出总计3548.1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均减少143.84万元;均下降3.90%。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51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9.63万元;占比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01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97.23万元,占 59.55%;项目支出1220.86万元, 占40.45%。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均为3156.47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42.21万元,下降4.31%。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8.0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62%。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0.57 万元,增长28.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0.74万元,占75.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49万元,占7.74%;卫生健康(类)支出198.75万元,占6.59%;城乡社区(类)支出194.45万元,占6.44%;住房保障(类)支出120.66万元,占4.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19.63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9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89.16万元,支出决算为60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3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培训费无支出,年底被财政收回。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装修新办公楼,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54.04 万元,支出决算为54.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86万元,支出决算为 17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超我局实际使用金额。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75.70 万元,支出决算为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支出收回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4.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 121.12 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超我局实际使用金额。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7.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67.8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9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4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39.4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2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3万元,增长37.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审计厅以柳州为试点,开展多个审计项目(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柳钢等项目),审计工作人员多达上百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2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占73.1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支出。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和其他地市审计机关等。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6个、来宾385人次。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柳州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编制年初预算的同时,我局每年还按要求上报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我单位的项目支出金额不符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条件),经人大财经委审核通过后,用于指导我局全年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工作结束后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并向市预算绩效管理局按时上报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机制,并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7万元,比 2018年减少56.43万元,下降25.16 %,减少的原因财政压减预算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42万元,全部为货物支出,我局2019年对新办公楼进行装修,所采购货物均为新办公楼相关设备及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