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柳州市审计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审计局网站(http://lzsj.li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高新路1号;邮编: 545026;电话:0772-2661824)。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初,局党组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鉴于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调整情况,2015年,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协助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3人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同时安排政务信息公开经费5万元,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3次。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柳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柳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年度绩效考评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对有关审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一是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考核,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监督保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柳州市审计局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柳州市审计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局长信箱,在网站上公布直接投诉、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扎实整改。及时编制、更新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本市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主要是“柳州审计”门户网站和柳州市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针对我局审计实施时人员高度分散,有时审计组在外连续作业,容易形成信息沟通不及时、交流不畅的特点,专门规定在局机关各科室,县(区)审计局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草拟和报送,促进了工作落实,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市政办下发的《柳州市2015年9-10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等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给予表扬。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贴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工作的宏观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政府信息宣传方面,着重宣传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做法和成效;反映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举措和成效;传播审计部门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对群众热切关注的审计结果、审计成效、审计创新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极大地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了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没有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29日,我局通过“柳州审计”门户网站和柳州市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信息362条;领导简介信息1条;人事任免信息9条;信息统计信息1条;部门决算公开、预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2条,还通过《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网、广西审计厅网站、《广西审计》、《柳州日报》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查阅信息场所提供政府信息375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未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接待场所为本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我局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人员不足、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等,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不够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审计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三是在我局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局内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