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由柳州市审计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审计局网站(http://lzsj.li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高新路1号;邮编: 545026;电话:0772-2661824)。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局党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初,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协助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3人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同时安排政务信息公开经费5.5万元,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4次,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副局长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程序,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全面。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年度绩效考评的一件大事来抓。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6〕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一是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日常工作机制,加强考核,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局长信箱,在网站上公布直接投诉、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6年,我局及时编制、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本市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加强局网站建设,专人维护管理,将审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审计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一是注重我局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我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按要求完成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对我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能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根据《2016年柳州市政府网站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网站维护评估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更新频率、内容质量有进一步提升。按照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迎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的通知》要求,对附件《落实情况表》8项指标高标准的按时完成。针对我局审计实施时人员高度分散,审计组时常在外连续作业,容易形成信息沟通不及时、交流不畅的特点,专门规定在局机关各科室,县(区)审计局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草拟和报送,促进了工作落实,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市政办下发的《柳州市2016年9-10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等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给予表扬。全年,网上解答回应群众问题5件。
二、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布置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到位,制定了《柳州市审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舆情监测机制,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扩大了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2016年11月,我局在柳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6号-投资审计中心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5号-柳州工业博物馆建设合同履行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4号-滨江西路壶西大桥至白露大桥A段项目2015年跟踪审计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3号-柳州汽车城坪龙排涝滞洪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号-柳州市白沙大桥2015年跟踪审计结果》。
三、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没有出现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我局通过“柳州审计”门户网站和柳州市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信息483条;领导简介信息1条;人事任免信息5条;信息统计信息1条;部门决算公开、预算说明和“三公”经费说明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2条,还通过《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网、广西审计厅网站、《广西审计》、《柳州日报》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查阅信息场所提供政府信息483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根据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未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接待场所为本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本年度没有发生对我局接待场所进行建设、完善、维护情况,也没有社会团体、市民到接待场所进行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不足等,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的内容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写作水平和管理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
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审计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三是在我局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局内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