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0-11-27 08: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柳州市审计局审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柳州审计”网站(http://lzsj.liuzhou.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起始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1号市审计局办公室606室,电话:2661818,电子邮箱:sjj2823702@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本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10号)和《编制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详细文件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报送和公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审计署、审计厅和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内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审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本局继续加强领导,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由局办公室文秘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法规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本局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制定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文本格式和操作办法,促进审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同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努力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以公开促透明,不断深化审计公开内容。本局根据《柳州市2011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注重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深化审计公开内容。年内,向社会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同时,公开了对汶川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结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监督促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本局从维护公民权利的高度,依法、有效地做好公民对本局及区县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答复、审理工作。对发现的瑕疵和不足,做到有错必纠,举一反三;审计项目审理过程中,本局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实践的规律、方法和应对措施,破解难题,妥善处理争议和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指导促发展,不断强化条线工作平衡。本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年内,市局领导在全市审计机关工作会议上,对审计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对二层机构及县区审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同时,召开2次部分二层机构及县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指导和规范其信息公开行为,保证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重基础促成效,不断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月度统计数据报送,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在局审计信息化应用系统中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涵盖了依申请信息公开从登记到办结答复的全过程审核流程,提升了本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2011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墙报板报等形式,公开我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等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2011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媒体、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及时传达了审计署政府债务审计公开情况,准确的公开了柳州市201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柳州“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审计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以及有关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

(三)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

我局无项目审批职能。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我局不直接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通过养老保险、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推进被审计单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决策类信息4条,占19.05%;业务类信息9条,占42.8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类:更新了本局机构领导名单。

2.审计规划和计划类:公开了201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和2011年度本市审计机关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通知。

3.审计业务工作类:公开了2009-2011年度全市审计工作创新成果、公开了对汶川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结果、公开了全市审计工作会、半年审计工作会、2011年柳州市投资审计工作会、经济责任联席会等重大会议及决策信息。

4.其他类:公开了2009柳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同时,在“柳州审计”网站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服务类信息数8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本局继续加强“柳州审计”网站的维护和建设,使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柳州审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布了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浏览量为525,962次,稳坐全市信息公开网页访问量前十名宝座。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审计工作业务类、机构职能类、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类、审计政策法规类、其他类。同时,本局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审计局”栏目公开本局审计公开内容,扩大审计公开途径,加强审计公开效果。

2.市档案馆。本局继续按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和电子全文、目录,为市民在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3.公共查阅室。本局在局办606室设立开放公众查阅室,全年共当面接待市民3人次,为市民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公民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持续增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断增多。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本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认真地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避免后续争议。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增加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电话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0%涉及审计政策法规信息,50%涉及审计结果公告。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件。同时,完成上年度顺延到本年度答复1件。

在已经答复的本年度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是审计政策法规信息。

其他情况1件。其中,自动撤销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度未产生相关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网上咨询1次。本局政务公开咨询处理做到严格程序、首问责任、有问必答、答复高效。

(二)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柳州市2011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外部监督,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力度。本局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竞争上岗、增强透明度上取得了新的突破。2011年,通过“柳州审计”网站和局审计信息化应用系统公示了公开招聘条件、任前公示等人事信息,大大提高了人事任免的透明度。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均衡,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1年,本局将继续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审计机关指导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内容。在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的基础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等信息。